Law-lib.com 2025-11-28 20:12:02 新華社
北京:明年5月1日起駕乘電動自行車須戴頭盔
11月28日,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條例明確了駕乘電動自行車戴頭盔、禁止違法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等規定,將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條例將原來散見于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主要通行規定進行了整合、列舉,方便市民學習掌握。在通行安全方面,條例強調禁止拼裝電動自行車,禁止改裝、加裝電動機和電池等動力裝置及車篷、車廂、座位、照明裝置、高分貝喇叭等裝置或設備,禁止拆除或改動限速處理裝置等;未經批準不得占用道路開展競技性、規模性騎行活動;明確綠道和濱水步道的通行規定等。
在停放與充電方面,條例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居住建筑,要求車站、醫院、商場、學校、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公園等公共建筑、公共場所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套規劃、建設非機動車公共停車設施,明確北京市將充電換電設施建設納入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長來劍戈提示,條例將原來規定的“鼓勵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調整為“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規范佩戴符合國家標準并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乘員頭盔”,并設定了警告或罰款的法律責任;將原來允許在駕駛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內載一名未成年人的年齡,從12周歲以下調整至16周歲以下,以回應市民接送孩子、便利出行等現實需求。
條例還對互聯網租賃、快遞、外賣等新業態行業車輛管理做出規定,要求平臺經營者制定算法規則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規則,保障從業人員依法、安全、文明駕駛。
日期:2025-11-28 20:12:02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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