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1-3 16:25:11 法治日報--法治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鵬
記者從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期,該省市場監管系統針對部分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價格異常波動情況,開展了價格專項整治,持續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借疫情之機,哄抬涉疫物資價格、未明碼標價、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等價格違法行為,從嚴從緊、抓細抓實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市場價格監管。
為充分發揮價格違法案例以案釋法、警示教育和輿論監督作用,引導相關經營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不要把疫情看作行情,依法合理運用自主定價權,合法合規誠信經營,現通報一批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價格違法案例。
案例一:西寧市城北區某連鎖藥店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該藥店銷售的部分藥品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
案例二:西寧市大通縣某門診部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案
該門診部未按規定公示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不按規定實行藥品差價率,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價格違法行為。
案例三:西寧市某連鎖藥店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該藥店銷售的復方硫酸亞鐵顆粒、維生素D滴劑、秋水仙堿片、小兒化痰止咳顆粒等4種藥品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涉嫌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
案例四:西寧市某藥房涉嫌哄抬價格案
該藥房將進價為6.75元/盒的復方氨酚烷胺膠囊,以18.00元/盒進行銷售,進銷差價率達166.7%。當事人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價格違法行為。
案例五:西寧市某連鎖藥店涉嫌哄抬價格案
該藥店以11.5元/盒(100包/盒)購進5盒何濟公阿咖酚散(頭痛粉),原銷售價格為0.16元/包(16元/盒),進銷差率39.13%,12月15日將其按25元/盒進行銷售,進銷差率達117%,當事人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價格違法行為。
案例六:海東市樂都區某連鎖藥店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該藥店銷售的藍苓口服液原進價37.5元/盒,原銷價48元/盒(明碼標價簽標示價格為48元/盒),進銷差率28%,12月13日,因進價上漲至42.5元/盒,故將銷價調整至53元/盒,進銷差率24.7%,而明碼標價簽標示的價格仍為48元/盒,涉嫌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
日期:2023-1-3 16:25:11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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