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00918
- 書名:合同審查實操一點通:思維體系、方法與案例
- 作者:王智敏
- 出版社:中國法治
- 出版時間:2025年11月
- 入庫時間:2025-11-20
- 定價:49.8
圖書內容簡介
合同在我們生活中無處不在,合同糾紛是最多且最常見的民事糾紛,合同是市場經濟中重要的部分,若不能做好合同風險防控工作,往往會導致合同當事人遭受重大損失。而事后風險防控,常因合同無效、約定不清晰等導致合法權益難以得到維護,因此事前風險防控很重要。 本書以通俗的語言,結合筆者十五年的實踐經驗,從合同審查的三個標準(清晰、合法、可操作)和七個層次(1.掌握住交易背景與目的;2.搞清楚要與誰交易;3.弄明白交易要得到什么;4.想好交易的程序;5.理清楚交易環節;6.考慮好交易的時間與地點因素;7.準備充足交易失敗后的方案)進行撰寫。書中對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借款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服務類合同、知識產權許可使用合同等合同中的常見風險點予以了詳細的舉例及講解,并給出了相關風險防控建議,以期讓目標人員能有所得。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合同審查的三大標準
第一節 合同審查的定義與審查的標準
第二節 合同審查標準之一:清晰且全面
一、約定條款是否清晰
二、交易要素的考慮是否全面
(一)各個交易要素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
(二)各個交易要素相互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三)為什么是這七大交易要素
第三節 合同審查標準之二:合法受保護
一、對交易各個要素的單獨審查及合法性判斷問題
(一)關于交易的目的合法性問題
(二)關于通過交易所要得到的東西的合法性問題
(三)關于交易的主體的合法性問題
(四)關于交易的程序的合法性問題
(五)關于交易的安排的合法性問題
(六)關于交易的時間與空間的合法性問題
(七)關于交易失敗的處置的合法性問題
二、對交易各個要素的綜合審查及合法性判斷問題
三、合同審查中應當注意民刑交叉問題
四、民法基本原則在合同審查中的運用
(一)平等原則的理解及運用
(二)自愿原則的理解及運用
(三)公平與誠信的理解及運用
(四)公序良俗與環境保護的理解及運用
第四節 合同審查標準之三:具有可操作性
一、約定內容須可以實現
(一)始終考慮相對方不配合
(二)約定內容應當盡可能實現共贏
(三)我們只能支配自己的行為,不能支配他人的人生
二、約定內容應有利于證據留存
(一)合同約定與證據留存的意義
(二)證據留存需要考慮的主要方面
(三)證據留存的有效性問題
三、約定內容應方便操作
第二章 合同把控的七個要素
第一節 交易背景及需求分析是起草或審查合同的前提
一、延期交付貨物一天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二、補充采購的需求是紅色窗簾還是黃色窗簾
三、變更協議是存在變更無效甚至承擔責任的可能性的
四、簽訂背景不明確,合同剛簽訂就引發風險
五、合同需求不清晰,違約責任、保證金等約定也難以維護核心權益
六、洽商終止協議時,終止協議中需要明確的事項
七、資金來源問題必須留意
八、“背靠背”合同的簽訂
九、業務部門、法務部門與律師
第二節 交易要得到什么
一、交易何物引發的糾紛
二、服務合同中,怎樣約定服務才能滿足需求
(一)服務后需要交付具體成果的合同之服務標準的約定問題
(二)服務后不需要交付或難以交付具體成果的合同之服務標準的約定問題
三、租賃合同中的常見問題
(一)用途錯誤
(二)租賃房屋的瑕疵由誰造成便由誰負責處理
(三)違章建筑
(四)房屋租賃合同的電費、水費、物業費等怎么收取
(五)二房東的房屋是否能租
四、交易的價款
(一)價款包括哪些費用
(二)收取價款是現金還是票據,有何種差異
(三)固定總價還是固定單價
五、購房合同中的“房屋陷阱”
(一)買賣小產權房常見問題
(二)買賣公寓常見問題
(三)贈送面積常見問題
六、獲得的究竟是什么樣的許可
(一)授權許可的類別
(二)授權許可的時間及地點
(三)授權許可后品牌使用的要求及標準
七、知識產權
(一)委托設計的作品侵害他人知識產權
(二)委托創作的知識產權歸屬
(三)貼牌加工產生的商標權侵權
第三節 搞清楚與誰交易
一、交易主體是什么
(一)交易相對方主體資格查驗對交易的影響
(二)如何查驗交易相對方的主體資格
二、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夫妻
(一)民事行為能力與合同的簽訂
(二)與監護人交易需要注意的問題
三、個人搬運服務、個人代駕服務、個人裝修服務、個人家政服務等個人提供勞務的合同
四、法人、非法人組織、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一)法人的底層邏輯
(二)非法人組織的底層邏輯
(三)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底層邏輯
五、注冊資本、履約能力及交易結構
(一)注冊資本與履約能力的關系
(二)對于陌生公司如何判斷其履約能力
六、總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關系
七、特殊的資質與合同的性質
八、怎么防止空殼公司
第四節 交易的“儀式”,合同簽訂的程序問題
一、兩份內容迥異的合同
二、程序性問題與實體性問題
三、政府采購與招標投標
(一)政府采購的界定
(二)《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的選擇適用
四、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
五、采購程序中的底線與變量問題
六、采購程序中,評分標準設置的常見問題
(一)把業績作為評分標準
(二)企業人員規模不等于履約能力
(三)屬地化服務不代表能及時提供服務
(四)服務的及時性與駐場服務問題
七、保證合同由誰簽訂
八、資產處置、評估與掛牌交易
九、承租人優先承租權、國有資產對外租賃
(一)承租人優先承租權
(二)公開招租與承租人優先承租權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如何對外租賃
第五節 交易怎么進行
一、交易結構與履約能力
二、如何完成送達
(一)送達問題是合同順利履行的重要問題
(二)送達方式的選擇及注意事項
三、相對方不配合怎么辦
(一)沉默與默認
(二)默認條款的約定及運用
(三)默認條款運用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四、誰來接收貨物
(一)合同中未約定好合同經辦人將帶來的風險與問題
(二)合同中關于經辦人約定的注意事項
五、驗收工作該如何完成
(一)驗收如何界定與其影響
(二)驗收的種類與合同約定時的常見注意事項
六、初始狀態的確認與執行的可能性
七、痕跡的管理與義務的轉化
(一)痕跡管理的意義——其他資料究竟是哪些資料
(二)己方義務的轉化設定問題
(三)痕跡管理的便捷性問題
八、附隨義務的強化
(一)可否以發票未開具為由拒絕付款
(二)產品說明不見了可以打官司嗎
(三)包裝問題不容忽視
(四)其他常見的影響交易的附隨義務
第六節 交易中的空間因素及時間因素
一、在一方指定地點交付貨物的問題
二、交易地點的考察與細化
(一)搬運合同
(二)房屋買賣合同
(三)律師委托服務合同
三、發生糾紛哪里管
(一)爭議解決機制對維權的影響
(二)爭議解決機制如何選擇
四、合同是否需要都約定合同期限
(一)約定合同期限導致的問題
(二)哪些合同需要約定合同期限——繼續性合同與一時性合同
(三)法律對合同期限的常見限制及注意事項
五、義務履行的期限問題
(一)履行期限
(二)履行期限是否清晰
(三)履行期限是否足夠
六、權利行使的期限問題
(一)合同撤銷權的行使期限
(二)合同追認權的行使期限
(三)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期限
(四)合同請求權的行使期限
(五)領取提存物的期限
(六)買賣合同的驗貨期限
(七)試用期買賣合同的決定權行使期限
(八)租賃合同的轉租行為效力的評價期限
(九)租賃合同中,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期限
(十)物業合同中,續聘物業或解聘物業的權利行使期限
(十一)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確認期限
第七節 交易失敗了,怎么辦
一、違約責任的可實現性
二、違約責任標準設置
(一)違約金不是越高越好
(二)約定的違約金過低怎么辦
(三)違約金標準的設置需要考慮的主要因素及常見問題
三、違約責任的分類設置
(一)逾期交付違約責任
(二)瑕疵給付違約責任
(三)知識產權侵權的違約責任
(四)租賃合同或類似合同項下的違約責任
(五)未按約定安排人員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責任
(六)因授權許可問題產生的違約責任
四、定金與違約金的選擇與適用問題
五、根本性違約責任的考慮
(一)逾期交付時的根本性違約
(二)瑕疵給付時的根本性違約
(三)相對方可能喪失履約能力下的根本性違約
(四)知識產權侵權問題
(五)租賃合同及類似合同中的根本性違約
六、合同被解除后的后續事項處理
七、違約問題,除結果控制外,還需考慮過程控制"